六安新聞網訊 裕安區某羽絨廠會計徐某,任職期間因炒股挪用公司資金800餘萬元。近日,裕安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以挪用商務中心資金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三年。
  據瞭解,2007年6月5日至2009年2月,徐帛琉某在擔任某羽絨廠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該廠一對公帳號內的款項,以收購羽絨為由,以轉帳或開現金支票的方式陸續轉存入用於支付農戶羽絨款的銀行卡內,又將該銀行卡綁定在其股市資金賬戶上,進行炒股盈利活動,累計挪用該對公帳戶內資金788.601萬元。
  2009年2月起,徐某利用協助會計管某的職務便利,於2010年2月2日債務整合和2010年9月19日兩次以同樣的方式挪用對公賬戶內資金累計69萬元進行炒股盈利活動。案發後,徐某將上述被挪用的資金均退還給羽絨廠。
  裕安區法院審理認為,徐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單位資金進行營利性活動,數額辦公室出租巨大,其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張媛媛)  (原標題:挪用公款炒股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qeufonhnbpr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